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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追诉权的行使模式 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的区别

2020年10月26日  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http://www.qgzdxsal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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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追诉权的行使模式

  我国采公诉兼自诉制。由于在公诉兼自诉的模式下,公诉与自诉的关系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因而两者关系的内容主要取决于自诉制度的具体设计。


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的区别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虽然都属刑事审判文书,但二者有明显的不同:


  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


  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


  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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