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周口知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交社保吗
企业人员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社保是可能会被停缴的。
以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不会改变的,取保候审不影响你缴费。如果单位没有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单位还是应当给你交保险的,如果单位解除关系,你也可以将保险关系转入户口所在地自己缴纳保险到年龄了同样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取保候审”人员也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因为他要受到刑事诉讼法上的很多限制。所以应该按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来处理。
根据《刑诉法》第56条的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员工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如果单位对其作停发工资期间,也不会计算工作的年限,而且也会暂停缴纳社保,虽然当事人有行动的权利,但是也被限制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公司也是可以根据规定解除关系的。
取保候审到期了,不能自动解除,在期限届满之前,需要由执行机关报告给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做出决定后还要再通知执行机关,不会到期就自动解除。
何为取保候审
1.根据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且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对其他人不能适用。
2.具体而言,是指犯罪嫌疑人通过交保证金或者是提供保证人的方式保证自己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会随传随到,不会毁灭证据或者是伪造证据等。
3.取保候审有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而且到期了,并不能自动解除,需要执行机关也就是公安机关,在期限届满的十五天前告诉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做出是否解除的决定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主要是以下几种: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拘留。强制措施之前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大小以及危害程度的大小,是可以变更的,可以从一种强制措施变更为另一种强制措施。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根据法律的规定,判断是否适用取保候审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会不会有社会危险性,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话,一般就可以使用,比如被判管制,拘役等附加刑的,社会危险性一般都比较小,所以可以使用,判处有期徒刑的并不是说就不能采取取保候审,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还是可以采用的,还有生病的人,孕妇等等都是可以采用的。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羁押的期限已经到了,但是案件还没有办好,这时候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主要有提供保证人和缴纳保证金两种方式。
1.采用提供保证人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的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很穷,交不起保证金,保证人一般是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而且保证人也是有义务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保证的义务,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传唤时会随传随到。
2.采用交保证金的方式进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数额一般是一千左右,犯罪嫌疑人当地的经济水平会影响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多少,到期了,执行机关会对保证金做出是否归还的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保证的义务,其保证金就会被司法机关没收了,然后上缴国库;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义务的话,那么到期后,执行机关就会把保证金都退还给他,保证金的收取是由银行代收取的,即执行机关告知当事人一个代收保证金的银行,让他去银行缴纳,因此,如果是要退还保证金的话,需要执行机关通知银行把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总之,取保候审到期了是不能自动解除的,需要由决定机关做出决定后执行机关按决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