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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从接案到结案的详细办案流程 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之间的区别

2021年5月18日  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http://www.qgzdxsals.cn/

 宋,周口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律师从接案到结案的详细办案流程

  第一部分 |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依据


  及司法解释;及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各部委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部分 | 接案


  1、接待并耐心倾听来访当事人的诉说,通过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信息。


  2、做好接案笔录。


  1)核查来访者及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3)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4)了解来访者目的:受害方主要是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进行民事赔偿等;嫌疑人或被告人一方主要是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并代理附带民事诉讼等。


  5)明确告知律师的职责和任务。


  6)明确告知律师收取代理费的依据及数额。


  3、办理委托手续。


  1)办理委托手续的只能是本人、本人的近亲属。


  2)委托方提交委托人、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书。


  4)律所在签订代理协议和接受委托后出具函件、会见专用介绍信等。


  第三部分 | 确认案件的存在并判断案件的性质


  1、民事案件


  2、行政案件


  3、刑事案件


  1)此罪还是彼罪


  2)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


  3)关于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


  4)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5)是否团伙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集团


  6)涉案人员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属于主犯、从犯、胁从犯、还是教唆犯等


  7)是否累犯


  8)是否有自首情节


  9)是否有立功表现


  10)是否犯罪未遂


  11)是否属于犯罪中止


  4、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5、紧急避险


  第四部分 | 确认案件的种类


  1、公诉案件


  1)公安机关承办的刑事案件。


  2)检察机关承办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事实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等。


  3)国家安全机关承办的间谍案件等。


  2、自诉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五部分 | 代理受害一方的工作内容


  1、整理书面报案材料或者控告材料。


  2、协助及时报案。


  3、收集相关证据。


  4、阅卷、形成质证意见、代理意见、调解和解方案。


  5、参与庭审。


  6、整理上诉、申诉材料。


  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及项目。


  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上规定,只有因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受害方才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因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只能索赔物质损失,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丧葬费。而排除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并非就得不到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的赔偿,只是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抚养费没有法律依据而已,但是根据的规定,受害方可以单独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8、对于公安机关等不予立案的救济处理。


  做出不予立案的单位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报案方在七日内提出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七日内向作出不予立案单位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还可向人民检察院反映要求依法监督。


  第六部分 | 作为辩护人的工作内容


  1、及时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提交委托手续。


  2、形成会见提纲、及时会见。


  3、认真阅卷,形成阅卷笔录,总结案件基本情况、发问提纲、质证意见。


  4、收集证据。


  5、确定辩护观点。


  6、按时参加庭审。


  7、宣判后协助上诉、申诉等。


  第七部分 | 会见提纲


  1、会见时间。


  2、会见地点。


  3、会见人。


  4、被会见人。


  5、我们是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XX、XXX,授XX委托作为你涉嫌XX案件阶段的辩护律师,你是否同意


  6、告知律师的职责和任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及时提出会见;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


  因此,对于我们的今天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以上是否听清


  7、嫌疑人个人自然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现住址,家庭成员,联系电话,个人经历。


  8、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何时、何事、被何部门、采取何种强制措施


  审判阶段:是否收到起诉书、何时


  9、侦查阶段: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的案件。


  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存在所涉嫌的犯罪事实。


  审判阶段:收到起诉书的时间

文章来源: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李鉴春 [河南]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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