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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后怎么办?委托辩护孤儿怎么委托律师

2022年6月22日  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http://www.qgzdxsals.cn/

 李鉴春,周口知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酒驾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后怎么办?

一、拿到酒驾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后怎么办

法院会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发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收到了这个检察院已经把案卷移送到检察院,自然是已经起诉的。实践中,一般检察院批捕了的基本都要获罪。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所发,也就是说该嫌疑人已经侦查终结。根据法律规定,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属于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起诉之后,最先开展的程序性工作之一。

二、酒后驾车的刑事是怎样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醉驾对个人有哪些不利影响

1、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已担任将被吊证或者开除公职;

2、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经录用将被开除公职;

3、入党将受影响,已是党员将被开除党籍;

4、不得入伍;

5、不得担任新闻记者;

6、影响就业,已经就业将面临失业;

7、承担刑事,失去人身自由;

综上所述,酒后驾车涉嫌犯罪,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控制,等案件移送到检察院的话,检察院会发出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拿到后当事人家属就可以去找代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介入案件,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比如交通事故认定书,酒驾危害较轻的证据。

委托辩护孤儿怎么委托律师

可以到他所在地的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信。由村委会或居委会指定、推荐你要聘请的律师。如果你在北京的话,我们单位可以免费帮你会见一次,因为你说的情况特殊。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进行辩护。

二、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三、辩护人的有哪些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

的人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是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某些犯罪,按照当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等。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综上所述,嫌疑人被拘留后,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进行会见,而聘请律师会见,需要直系亲属签订一份委托书,所以如果嫌疑人是孤儿的话,想要请律师会见那么可以参照上文的方法来进行律师委托,特殊情况就这样处理。


文章来源: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李鉴春 [河南]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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