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3781271663
辩护与代理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刑事辩护人条件包括什么

2021年5月16日  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http://www.qgzdxsals.cn/

 宋,周口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一、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根据辩护权的行使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即自行辩护权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2、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但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3、对于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随时聘请辩护人;


  4、在审判阶段,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享有指定辩护的权利。




  二、哪些人可以聘请辩护人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负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义务;


  2、主要表现在: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的请求送交相应的律师事务所、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


  3、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人民法院资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被告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最高司法解释:


  最高法司法解释第165条规定:


  1、;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2、;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3、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被告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4、辩护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5、如果被告人属于应当指定辩护的法定情形,不予准许。


  以上是整理的有关哪些人可以当委托辩护人的内容。在法定情况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指定辩护的义务。辩护人在整个诉讼程序中通过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达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选择对的辩护人,可以很好的指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请您咨询我们在线的专业律师!





刑事辩护人条件包括什么

  一、可以被委托为刑事辩护人的人员:


  、律师;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二、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员:


  、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注意:前款第、、、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三、相关法律知识:


  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是可以成为刑事案件的辩护人的。但是,实践中,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这是因为律师更清楚要如何进行刑事辩护。






文章来源: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律师:李鉴春 [河南]

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8127166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gzdxsals.cn/news/view.asp?id=1010832601898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周口知名刑事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